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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暑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年07月04日 11:11   阅读:次   作者:    来源:四川大学     责编:新闻中心1

校内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了确保我校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秩序的顺利进行,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现将今年暑假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

各单位在放假前,必须对本单位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要求本单位所有人员必须达到“三懂三会”要求。(即: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二、认真做好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改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必须全面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各单位值班人员,特别是各重点要害部位的值班人员要坚持每日巡查记录制度和严格执行交接班签字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检查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认真、及时的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采取增加人员值班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确保假期无事故。

对本单位的职工宿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和保卫部(处),同时采取定人、定岗值班等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假期的消防安全。

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巡查制度,每次巡查都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确保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学校社区办、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都要加大防火和安全宣传力度,督促住户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对家用电器、电气线路、燃气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住户离家外出,注意检查水、电、气开关是否关闭、家用电器电源是否断路,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各单位在暑假期间组织的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必须严格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向保卫部(处)写出书面申请,待公安消防机关批准后方可举办。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由单位一把手负责。暑假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各重点要害单位(部位)要坚持二十四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对由于责任不落实、检查不认真、整改不过关、教育不到位而造成火灾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值班人员名单和电话号码于7月11日前分别上报党办、校办和保卫部(处)。

四、学校值班电话

学校总值班电话:85995000

保卫处值班电话:85460110(望江校区)

85501098(华西校区)

85996110(江安校区)

四川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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