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请各单位从即日起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和自救逃生能力,不断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水平,坚决确保我校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内容
各单位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
2、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人;
3、是否有消防安全工作专(兼)职干部;
4、本单位人员是否具有“三懂四会”能力;
5、安全疏散条件及消防车通道是否满足要求;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7、消防标志是否到位、准确;
8、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9、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是否有专人24小时巡查、值守并作记录;
10、是否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11、其他消防安全工作是否符合“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要求。
三、工作步骤
1、部署阶段(9月20日前)
各单位要进行动员部署,建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2、实施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各单位要根据相应工作方案全面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学校将安排保卫部(处)对校内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各单位检查完成后将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领导小组成员、联络人、隐患情况、整改情况)汇总为文字材料于9月30日前发送至:scu_119@126.com
联系电话:85462119 85464119
3、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
各单位要充分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各项消防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4、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
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党的十八大是我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举国关注,举世瞩目。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十八大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次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管理,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完胜。
2、落实责任,明确目标。建立健全十八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各单位要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努力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保障消防安全,确保本单位不发生火灾事故。
特此通知。
四川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