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整治校园文化环境,提升校园文化形象,根据2012年四川大学校园橱窗(宣传栏、公开栏、张贴栏)治理建设工作规划,并按照学校校务会及有关专题会要求和各相关部门现场协调会意见,现定于近日起对校内公共区域全部旧有橱窗(宣传栏、公开栏、张贴栏)及其附带的各种脏、乱、差广告实行分批集中拆除(清除)及统一少量重建,对拆除后的废旧产品,学校将实行集中报废处理。从即日起,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在校园公共区域建立各类橱窗(宣传栏、公开栏、张贴栏),各有关单位若对各自原承建或现正使用的橱窗(宣传栏、公开栏、张贴栏)即将被拆除有何意见,请务必于3月26日下午17:30分前,将意见反馈至校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85406650;85405156),以便我们及时做好有关沟通协调工作。
请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配合、支持此次橱窗(宣传栏、公开栏、张贴栏)治理工作。
四川大学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