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四川大学“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全校党员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六中全会精神上来,学校决定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宣讲团,负责全校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帮助广大干部师生准确理解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宣讲团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宣传部,联络人:胡亚兰、李明凤、赵淑亮,联系电话:85405156。
宣讲对象为校内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
1.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宣讲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精心布置筹划,从宣讲团成员中邀请专家进行宣讲。
3.每次宣讲会前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须将宣讲会时间、地点、邀请专家姓名、宣讲主题等相关材料报学校宣讲团办公室备案。宣讲会后,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将宣讲会的通讯稿件发至校宣讲团办公室(scunews@163.com),以便在学校新闻网“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栏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