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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四川大学第三届校园文化建设精品项目的通知

    来源: 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3-03-26 浏览次数:

    校内各学院和各单位:

    为提升川大文化自觉与自信,积极探索校园文化建设新模式新路径,进一步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深化学校人文素质教育和文化育人工作,大力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校园文化建设精品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及基本要求

    各学院和各单位可按以下参考范围及基本要求,就重点开展的相关工作报送项目成果:

    1.强化精神支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弘扬川大文化传统和川大精神的举措和实践;

    2.展示精神风貌:努力加强校风、教风、学风、文风会风、作风建设的做法和经验;

    3.强调文化育人:大力推进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的思路和探索;

    4.凸显教育主题:紧密结合传统节庆日、重大事件和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大活动,开展主题教育的做法和经验;

    5.突出文化引领:积极开展校内外文化传播交流的实践、经验与成效;

    6.瞄准文化前沿:面对新媒体时代新要求,积极开拓校园文化建设新载体、新方式、新途径;

    7.注重文化管理:精心组织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过程和经验亮点。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得到师生广泛认可,在校内或院内有较大影响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师生参与面广。同时,申报项目已连续举办或开展至少两年以上,有较为明显的示范作用,可以借鉴推广。

    二、材料要求

    申报的每项成果需要提供3000-5000字的文字材料,包括工作的目标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随文字材料附上300字左右内容提要,并可辅以一定的电子照片、DV、书籍等有关材料。文字材料一式5份,辅助材料一式3份。

    三、相关事项

    本次评选工作由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校工会、教务处、校史办公室和大学文化研究中心联合主办。学校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以及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评选和认定。本次评选的四川大学校园文化精品项目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5项。每个学院或单位一般不超过1项。本次评选结果将在校园网上公示,对获奖项目将在学校“双代会”预备会上给以表彰。有关优秀成果将结集出版。

    请各学院和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4月10日前报送至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文字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cb@scu.edu.cn。联系人:廖芹、李雁,电话:85405120。地址:望江校区行政楼405。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