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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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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近期校、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来源: 四川大学  发布时间:2013-12-06 浏览次数:

    校内各基层党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校先后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题部署会”、“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等专题会议,对我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出了具体的部署。现将学校近期校、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学习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把握学习内容和学习重点。近期校、院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学习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原则上校内各基层党委(总支)本学期(包括寒假)要组织两次以上学习。开展学习要做到两个结合:一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二是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校各项工作的推动相结合。

    二、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活动。学校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为基础成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团”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讲团”(名单见宣传部网页“理论学习”专栏),深入各基层单位开展宣讲,帮助广大师生准确理解和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基层党委(总支)要根据工作实际,从宣讲团成员中邀请专家进行宣讲。每次宣讲会前各基层党委(总支)须将宣讲会时间、地点、邀请专家、宣讲主题等相关材料报宣讲团办公室备案。宣讲会后,各基层党委(总支)将宣讲会的通讯稿件发往学校党委宣传部办公室(scunews@163.com),以便在学校新闻网“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题”刊发。

    三、充分发挥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骨干作用。各基层党委(总支)要组织广大理论工作者特别是哲学社会科学教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论研究和研讨。要围绕理论上的系列重大创新和政策上系列重大突破,结合不同学科和不同领域,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研究成果。学校将适时召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进一步推动对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