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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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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光影川大·岁月之美”主题摄影、视频比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8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推进我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更好营造校园文化和美育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爱党爱国热情和“创一流、攀高峰”的精神力量,生动展现全校师生的良好精神面貌,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宣传部、对外联络办公室联合举办“光影川大·岁月之美”主题摄影、视频比赛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活动时间

    秋高气爽,霜天寥廓,川大校园生活丰富多彩:我们喜迎新生、感怀师恩、赏月思亲、登高饮菊,我们躬耕教坛授真理、风华正茂读华章、故地重游忆峥嵘,我们在奋进之中,细细体悟川大百廿岁月积淀的质感与一代代川大人精神发展之蓬勃。

    本次比赛以“光影川大·岁月之美”为主题,结合教师节、中秋节、重阳节、校友返校等节日和校园活动,通过照片和视频的形式,生动记录川大师生在校园中工作生活和校友返校的精彩瞬间,彰显川大教师躬耕教坛辛勤育人的优良风范,叙述学子和校友在川大成长成才的奋进故事,展现川大校园文化的历久弥新与校园风貌的时代变迁。

    本次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为9月8日-10月25日。

    二、参赛对象

    川大全体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全体校友。

    三、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紧扣比赛主题,传播校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不得涉及暴力、诋毁社会、宗教禁忌等法律不允许范围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需保证照片长边在3000像素以上且照片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可对作品进行不改变照片原貌的后期调整(包含堆栈、HDR、拼接之使用同一序列照片的创作手法),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进行增减原始画面、合成画面等操作;视频投稿作品以短视频为宜,需采用MP4、MOV等常用视频格式。

    1.作品提交

    请参赛作者下载填写《“光影川大·岁月之美”作品信息表》,在作品征集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及拍照/扫描的《作品信息表》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提交。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光影川大比赛投稿+作品名+作者名+手机号”。

    在职教职工及在校生投稿邮箱:scudwjsgzb@scu.edu.cn

    离退休教职工投稿邮箱:ltxc@scu.edu.cn

    校友投稿邮箱:xiaoyouhui@scu.edu.cn

    2.评选及展示

    1.作品初选:比赛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初选,入围的优秀作品将被收入学校素材库。

    2.专业评选: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3.作品展示:入选素材库的作品将陆续在川大官微、川大主页“映像图志”板块及“光影川大”栏目上得到展示。一等奖作品将入围“光影川大”年度线下展映及表彰活动。具有进一步深入挖掘价值的作品将会得到深度报道,并可能开展小型沙龙等交流活动。

    四、比赛申明

    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者应对其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翻拍,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投稿者对其参赛作品拥有著作权,投稿者投稿成功则主办方拥有其作品一般用途(学校宣传需要)的使用权,必要时署名。不允许一稿多投。

    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所有。


    附件:“光影川大·岁月之美”主题摄影视频比赛作品信息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老干部党总支、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办公室)

    党委宣传部

    对外联络办公室(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