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
根据《中央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6]14)要求,在全体党员中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全校师生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上来,学校决定成立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宣讲团,负责全校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讲活动,帮助广大党员准确理解掌握党章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合格党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宣讲团顾问:
校党委书记 杨泉明
校 长 谢和平
宣讲团团长:
校党委副书记 周学东
宣讲团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忠毅、王洪树、史云贵、刘吕红、刘 肖、张 诚
张学龙、张洪松、李朝鲜、李建华、郑 晔、姚树荣
高中伟、曹 萍、蒋和胜、蒋永穆
宣讲团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宣传部,联络人:胡亚兰、李明凤、赵淑亮,联系电话:85405156。
二、宣讲对象
宣讲对象为校内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学院及各单位全体党员。
三、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宣讲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精心布置筹划,从宣讲团成员中邀请专家进行宣讲。
3.每次宣讲会前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须将宣讲会时间、地点、邀请专家姓名、宣讲主题等相关材料报学校宣讲团办公室备案。宣讲会后,各基层党委(总支)、各单位将宣讲会的通讯稿件发至学校宣讲团办公室(scunews@163.com),以便在学校新闻网“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栏刊发。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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