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宪法教育,科学安排宪法教育的内容。按照《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本次学习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社论。
学习材料:1.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人民日报社论:塑造共同的宪法信仰
学习时间:2014年12月5日(周五)下午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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