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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光影川大·校园之美”主题摄影、视频比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次数:

    为持续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全面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我校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生动展现川大校园的自然景观之美和人文环境之美,更好营造校园文化美育氛围,校党委宣传部、对外联络办公室联合举办“光影川大·校园之美”主题摄影、视频比赛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活动时间

    本次比赛以“光影川大·校园之美”为主题,通过照片和视频的形式生动记录川大校园四季流转之中的景、事、人,展现川大校园的自然景观之美和人文环境之美。

    本次活动作品征集时间为11月6日-12月17日。

    二、参赛对象

    川大全体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及全体校友。

    三、参赛作品要求

    作品内容要注重思想性、价值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紧扣比赛主题,传播校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不得涉及暴力、诋毁社会、宗教禁忌等法律不允许范围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作品不限拍摄设备(手机、相机均可)。摄影作品单幅、组照均可,需保证照片长边在3000像素以上且照片大小不低于3M,JPG格式,可对作品进行不改变照片原貌的后期调整(包含堆栈、HDR、拼接之使用同一序列照片的创作手法),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进行增减原始画面、合成画面等操作;视频投稿作品以短视频为宜,需采用MP4、MOV等常用视频格式。

    四、作品提交

    请参赛作者下载填写《“光影川大·校园之美”作品信息表》,在作品征集时间内,将参赛作品及拍照/扫描的《作品信息表》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提交。电子邮件标题格式为“光影川大比赛投稿+作品名+作者名+手机号”。

    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投稿邮箱:scunews@163.com

    校友投稿邮箱:xiaoyouhui@scu.edu.cn

    五、评选及展示

    1.作品初选:比赛组委会对投稿作品进行初选,入围的优秀作品将被收入学校素材库。

    2.专业评选: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评审团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3.作品展示:入选素材库的作品将陆续在川大官微、川大主页“映像图志”板块及“光影川大”栏目上进行展示。优秀作品将入围“光影川大”年度线下展映及表彰活动。

    六、比赛申明

    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者应对其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翻拍,且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投稿者对其参赛作品拥有著作权,投稿者投稿成功则主办方拥有其作品一般用途(学校宣传需要)的使用权,必要时予以署名。不允许一稿多投。

    每名参赛者限投两组作品(单组作品限定3张组图,两组作品限定6张组图),每组作品限署名一人。

    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大学党委宣传部所有。

    党委宣传部

    对外联络办公室(校友总会、教育基金会)

    2023年11月6日